杭州出臺22條政策大力發展總部經濟!
主要目標
力爭經過3-5年的努力,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總部經濟政策支持和服務管理體系,搭建形成一批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載體,總部企業集聚效應進一步顯現。
到2025年,總部企業數量新增100家以上,百億級總部企業突破60家以上,千億級總部企業突破10家以上。
到2027年,總部經濟發展能級和集聚輻射能力明顯提升,構建具有鮮明杭州特色的全國一流總部經濟中心。
政策內容
《實施意見》主要包括總體要求、開展總部企業認定、落實支持政策、保障措施等四部分,共二十二條。主要內容如下:
分為存量型總部、增量型總部、研發型總部、上市企業總部。
一是基本條件。要求市場主體登記在杭州并開展經營,在杭州市外有2個及以上分公司或子公司。金融機構、電信運營、煙草、電力、機場、房地產等行業,浙江省屬、杭州市屬及各區、縣(市)屬國有企業除外。
二是規模要求。要求存量總部企業上年度在杭營業收入(銷售收入)超過10億元;增量總部企業上年度在杭營業收入(銷售收入)超過5億元;研發型總部上年度在杭研發費用投入不低于5000萬元,且占在杭營業收入(銷售收入)比例不低于10%;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、深圳證券交易所、香港聯交所、納斯達克交易所、紐約證券交易所等上市,且上市主體在杭的總部企業予以直接認定。
市總部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對經認定的總部企業進行綜合評價,評定“一星級”至“五星級”總部企業。總部企業根據星級等次,享受相應級別的扶持政策。
對首次評為“三星級”及以上的總部企業,予以梯度資金獎勵。星級評定等次提升的,按照標準予以差額獎勵。
在我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的“三星級”及以上總部企業,在我市租用總部自用辦公用房的,可按認定當年實際支付的租金予以一定比例補助。在我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的“三星級”及以上總部企業,在我市首次購置總部自用辦公用房的,可按實際成交金額予以一定比例補助。租房、購房補助政策不能同時享受。
對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研發費用投入予以補助,補助比例在現行規定基礎上,根據總部企業星級評定結果適當上浮。
支持商業商務用地“帶項目條件”出讓,促進優質總部經濟項目有效落地。
根據總部企業的星級評定結果,分類予以一定的人才授權認定名額,按規定享受人才政策。
建立市、區領導聯系總部企業制度。符合要求的總部企業,可按規定獲得小客車增量指標。為總部企業小客車錯峰出行,提供一定的便利化服務。
在錢江新城二期等核心區塊規劃建設一批總部集聚區。